德国一化工厂发生爆炸,14人受伤
时间:2024.08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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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7月29日讯,德国一个化工厂29日发生爆炸并起火,造成14名员工受轻伤。发生爆炸的是位于路德维希港的化工生产基地。目前,火已被扑灭,对居民的危险预警已解除。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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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该企业表示,当天发生爆炸的是一条化工原料运输管道,目前管道已被切断,蒸汽裂解装置及其他相关装置已被关闭。事故主要发生在路德维希港工厂的南部,对多个关键生产装置造成了严重损毁。此次事件受到影响的装置有:乙烯生产装置、丙烯生产装置、丁二烯生产装置、苯乙烯生产装置、聚苯乙烯生产装置、TDI生产装置。

      针对这几个装置涉及到的有毒可燃气体,我们来做一下气体常识的了解,只有了解了气体的特性,我们才会真正的重视其危害性,做好防爆防毒措施。

   

      乙烯(Ethylene),化学式为C2H4,分子量为28.054,乙烯是一种无色、稍有气味的气体,密度比空气略小,难溶于水。易燃,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遇明火、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,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。与氟、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。乙烯的爆炸极限范围是3.0%到34.0%(体积分数)

 

      2017年10月27日,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,乙烯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,‌乙烯作为有毒物质在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单位为200mg/m³(PID检测),‌这个标准旨在确保工作环境安全,‌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有害物质的危害。

 

      丙烯,无色、无臭、稍带有甜味的气体,化学式为C3H6,可燃,3类致癌。丙烯的爆炸下限为1%VOL(10%LEL时浓度达到1000ppm)。本品为单纯窒息剂及轻度麻醉剂。急性中毒: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识丧失,当浓度为15%时,需30分钟;24%时,需3分钟;35%~40%时,需20秒钟;40%以上时,仅需6秒钟,并引起呕吐。慢性影响: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、乏力、全身不适、思维不集中。个别人胃肠道功能发生紊乱。中国(TJ36-79)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200mg/m3。(PID检测)

 

      丁二烯,是一种有机化合物,化学式为C4H6,是一种带有轻微芳香味的无色气体,不溶于水,溶于丙酮、苯、乙酸、酯等多数有机溶剂,是制造合成橡胶、合成树脂、尼龙等的原料。可燃,1类致癌物。丁二烯的爆炸下限为1.1%VOL(LEL检测)。中国(TJ36-79)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00mg/m3。(PID检测))

 

      苯乙烯,是一种有机化合物,化学式为C8H8,无色透明油状液体,可燃,爆炸下限(V/V): 1.1%,2017年10月27日,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,苯乙烯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。中国(TJ36-79)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40mg/m3。(PID检测))

 

      聚苯乙烯,化学式:(C8H8)n,无色透明的热塑性塑料,毒性与聚合物中未聚合的单体即苯乙烯的量有关,主要对呼吸道有较强刺激作用。

      TDI,甲苯二异氰酸酯,有六种异构体:2,3-TDI、2,,4-TDI,2,5-TDI,2,6-TDI,3,4-TDI,3,5-TDI。其中2,4-TDI和2,6-TDI最为常见,工业品通常为2,4-TDI(CAS号:584-84-9)和2,6-TDI(CAS号:91-08-7)的混合物。可燃,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或爆炸。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。

有毒,高浓度接触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,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,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。蒸气和液体对眼有刺激性。 部分工人在多次接触本品后产生过敏,以后即使接触极微量,也能引起典型的哮喘发作。对皮肤有致敏性。在美国,OSHA设置了一个允许暴露极限0.02 ppm (0.14 mg/m3)(PID检测),而NIOSH却没有,因为它被划分到可能的职业性致癌物中。

  除了了解这些气体本身的特性,我们还需要了解这些生产装置中涉及到副产品,伴生品。乙烯装置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,以生产高纯度乙烯丙烯为主,同时副产多种石油化工原料的石油化工装置。裂解原料在乙烯装置中通过高温裂解、压缩、分离得到乙烯,同时得到丙烯、丁二烯、甲苯二甲苯等重要的副产品。

 

      乙烯装置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石油轻烃类物质、硫化氢、裂解汽油、噪声,接触岗位为裂解、压缩机、急冷、原料罐区等外操岗位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,各岗位人员在设备巡检、维护作业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,作业人员一般每2小时现场巡检一次。表1、表2是对该企业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定点和个体采样的结果。

 

      硫化氢 较低浓度引起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。当接触浓度在200〜300mg/m3时,出现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,同时引起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,出现"毒气眼病"。接触浓度在700mg/m3以上时,患者可首先发生头晕、心悸、呼吸困难、行动迟缓,如继续接触,则出现烦躁、意识模糊、呕吐、腹泻和抽搐,迅即陷入昏迷状态,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。接触极高浓度(1 000mg/m3以上)时,可发生"电击样"中毒。

 

      苯 短期接触苯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痹作用,引起急性中毒。重者会出现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神志模糊、知觉丧失、昏迷、抽搐等,严重者会因为中枢系统麻痹而死亡。少量苯也能使人产生睡意、头昏、心率加快、头痛、颤抖、意识混乱、神志不清等现象。长期接触苯会对血液造成极大伤害,引起慢性中毒,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。苯可以损害骨髓,使红血球、白细胞、血小板数量减少,并使染色体畸变,从而导致白血病,甚至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

甲苯 对皮肤、黏膜有刺激性,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。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该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、眼结膜及咽部充血、头晕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胸闷、四肢无力、步态蹒跚、意识模糊。重症者可有躁动、抽搐、昏迷。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,肝肿大,皮肤干燥、皲裂、皮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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